我是承包方在2004年村委会将村里的机动地,对村民公开承包,04年交纳承包款,每垧地租金为1050元,08年我们开始履行我们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合同终止日期是2027年十一月,直至2021年十月三十日,村委会要求我们每垧地多缴纳一万元的租金,如果我们拒绝缴纳一万元的租金,村委会就要把土地收回,把我们的合同也作废了就算合同终止,我想问村委会这样做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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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机动地村委会在没经过村民同意给流转了,而且前期村民有土地承包合同,
如果发包给本村村民,村委会的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并且应当签订承包合同。 如果发包给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你好,我想问土地使用权,我们有土地使用本,却不让用地,村里多出来的30多亩流动地被村委会外租,我们有本却不给地
1、承包地的村民有权将自己的承包地再行转租或转包、转让,这是《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法流转方式,但村委会是发包人,已经有明确规定村委会不能成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所以,村委会从村民手里转租土地的合同有可能被认定无效;这合同无效时,自然新的承村委会将我们的承包土地出租给清江浦城投公司,我们要求公开合同内容,及合同履行情况。但村委会不公开,怎么处理?
可以向市长热线投诉或者向政府部门投诉我是乙方,2017年与甲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种植果树,因为没有收益,拖欠甲方租金,现土地要被征用,正在谈果树赔偿问题,甲方以拖欠租金理由告我们要终止合同,这会不会影响我们的赔偿问题,怎么维护农民的权益
建议你到所在县(区)法院经济庭起诉对方(要有确凿的证据或证人证言),要求终止承包合同(口头协议),并要求乙方全额支付他所拖欠的土地租赁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理由是:乙方没有及时支付土地的租赁费。 原问题:《自己家里有块地以前租给别人种果树,我想下,我们这村委会占用我们的这块地块
占用你的地,是承包地?还是多的宅基地?是前者应该是置换合同,即对方用他的承包地换你的,当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原则上,你没有权利将承包地让给他人搞建筑,这是违法的,集体和国土部门同意表面的是管理者同意你的地可以变为建设用地,而不是你有权这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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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