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是劳动,关系诉讼案件,公司拖欠我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已通过劳动仲裁和强制执行阶段,现在想恢复执行,请问聘请个律师,律师的代理费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2024-11-21 19:3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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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精神损失费一般是不能乱提的,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情形才有精神损失费,你这个拖欠劳动报酬没有精神损失费额。 如果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的,你可以主张劳动报酬的50%至1倍作为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原问题:《公司和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经济补偿金,现在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精神损失费,会得到支持吗》回复于 2022-11-20 10: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