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方分居期间男方多次贷款,(以咨询这些贷款不属于共同债务)并且想做成共同债务,我该如何预防?
婚姻家庭2024-11-21 21:0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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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问题:一年前,因丈夫好赌而欠下大量赌债后,我便离他而去。最近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丈夫同意,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在财产分割时,他拿出对外所借的两张共5000元的借据,并声称是我走后,为生病的老父和女儿看病和生活所借,并出示了医院的病历和收费单据,要求我负责偿还。请问题:分居期间,丈夫所借债务应由谁偿还?要判定你丈夫所借债务应由谁偿还,主要看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或是个人债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应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从你信所述看,你丈夫在与你分居期间,为满足家庭生活和医治老父、女儿的病所借的债务,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不论是夫妻双方借贷的,还是一方借贷的,都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你应依法承担本应由你承担的部分。 原问题:《分居期间一方所借债务算不算共同债务》回复于 2022-11-20 10: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