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供的证据与签订协议的时间不一致可以认定无效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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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的问题涉及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鉴证时间,以及谁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劳动部文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劳动合同的生效有以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鉴定在劳动法规上叫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签订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之内将劳动合同送交劳动局进行劳动合同鉴证。通过鉴证的即符合劳动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劳动局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劳动局的“鉴证专用章”,并注明鉴证时间。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天到劳动局作劳动合同鉴证,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往往与鉴证时间不一致。只要是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日之内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的,都是符合劳动法规规定的。《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所以,学校无权认为你的劳动合同无效;你申辩自己的劳动合同有效也没有权威性。孩子上学,事关重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劳动局。建议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求助,请求他们在你的劳动合同上签署“本合同有效”的意见,加盖公章,注明时间。这样你在办理孩子入学手续时就有权威性的依据了。 原问题:《劳动合同的签定时间和鉴定时间不一致就是无效吗》回复于 2022-12-09 00: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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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被告 原告要求被告提供案件资料给原告 可以不及与理会吗
您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形被告只有一人,准备两份起诉状提交给法院,一份法院,一份被告。证据只需准备一份,若被告需要调取证据可以去法院复卷。举证时请一定要注意举证时间。但是如果需要提前质证,则需要证据原件。一般举证只需要复印件,开庭质证需要原件。原告与法官是亲戚故意坑害被告半年的时间被告找到了相关的证据可以起诉还是申诉吗
原告单方故意捏造事实提起诉讼被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属于虚假诉讼。法律分析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在法院原告是否有权查阅被告提供的证据?
展开全部 可以。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对方都有权予以查阅,并提出质证意见。 原问题:《我是被告 我可以到法院看原告提供的证据吗》行政诉讼中,被告没有提交答辩状也没给出证据。开庭后提交的证据原告可以被告证据突袭向法庭申请证据无效吗?
不是。被告在开庭审理时,可以当庭答辩。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为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但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行政诉讼,社保局不予计算人社局认定的工龄,认定参工时间与社保局缴费时间不一致
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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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