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未成年人先打了孕妇,孕妇又打了未成年人,这个责任认定怎么认定
劳动争议2024-11-21 18:1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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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哈哈哈……,我认为这个成年人与这个小孩的买卖是无效的,这个买主应当将这个手机返还给这小孩的监护人。其理由只有一个: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这个买主本来一看就应当知道这小孩卖手机已经超过了限制民事行为的能力,如果这小孩一次消费几十元还说得过去。但是,谁都知道14岁左右的小孩的穿、吃、用等都得依靠家长的供养,自己也跟本没有任何其它经济来源,想来手机也必定是家长给买的吧。一个小孩在没有监护人的陪同下转卖至少也值几百元的手机很明显已经超过了这个小孩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极限,所以,这个买手机的人应当拒绝这个小孩的买卖请求才对。 原问题:《一个未成年人打我先,后来我打了那个人,我要负什么责任》回复于 2022-12-09 00: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