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怎样撤案
刑事辩护2024-11-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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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刑事案件,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轻微,不予立案,构成犯罪的,不能撤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7.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7令)第185条规定:1.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2.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3. 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具有立案权利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原问题:《刑事案件如何撤案?什么样的流程?派出所一般几天才会提交材料给检查院?》回复于 2022-05-20 10: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