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工伤认定终止了,迟迟下不来浩果,眼看年底过期呀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工伤已经认定,不会过期。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已经工伤认定的,性质已经确认,不会因为超过认定时限不受法律保护。工伤职工就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尚未作出,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尚不明确,争议尚未发生,时效也就没有开始起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原问题:《工伤鉴定做了:结果还没出来:工伤期快一年了,工伤会不会过期》回复于 2022-12-23 09:15:31
相似问题解答
我想做工伤认定,但无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认定工伤的一个前提条件,没有劳动关系,何来工伤呢?象你这种情况,应当在申请工伤之前先确立与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这个确认了,就可以认定工伤了.可以单独就确立事实劳动关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我目前正代理了这样一认定6级伤残是不是已经确定了劳动关系?
司法鉴定六级伤残不代表已经认定劳动关系工伤劳动关系确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工伤赔偿及确定劳动关系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劳动工伤纠纷案件可以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工伤,劳动关系认定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劳动工伤纠纷案件可以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罪名库
相关合同范本
热心律师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