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二婚现在身体不好想离婚能离成吗
婚姻家庭2024-11-20 14:2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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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想一点儿经济损失都没有,就起诉申请婚姻无效。无效理由是女方的婚姻动机问题。说实话,这么告,告不赢。因为毕竟婚姻当事人双方都是自愿的。2如果说能再早一点儿起出离婚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减少损失。一般来说,结婚6个月之内,特别是老年人和双方财产相差悬殊的情况,法院多多少少还是会在财产分割上给予一定的考虑。一年以内的情况,也就是在调解的时候,法官会替男方说说话。但是,实际在法律上没有什么法律依据。3.这种案子,十个有十个是调解。说白了,估计女方就是咬死了当初的那一万块钱,才会肯离婚。一点儿不给是不可能了。不是说因为那个承诺,那个承诺一方面是口头承诺,证明上就有问题。另一方面,男方提出这个承诺的确是有条件的承诺,在婚姻无法继续的情况下,是有理由不兑现的。我说的给,是先通过答应给一定的所谓损失费(千万不要提成生活费,就叫离婚损失费),可以让女方放弃全部的财产分割权。只要这一步做到了,后面的事就好办了。在说损失费的时候,只要不说明具体金额,就可以进入起诉调解了。在调解的时候,说白了,就是欺负他们是农村人,最好是能找找人就找找人,法官只要多说一句稍微偏向着男方的话,女方那边基本上也心里没底了。谈好了,肯定不会是一万块也能解决。那些给女方已经买了的、不值多少钱的、只有女方能用的东西,最好现在就让老爷子赶紧都登录一下。然后,能找到发票的,把发票都弄出来。估计已经分居了吧。这些有发票的东西,就让女方去拿走。没有发票的情况,最好是能证明是男方购买的。这些东西虽然不能最后算入损失费之中,但是至少在调解的过程中会起到一定的心理优势作用。如果可能不走法律程序是最好的。就通过我上面说的办法,吓一吓女方,将女方没有经济收入的问题,稍微夸张一下,估计能吓住。然后以损失费把财产分割权换下来之后,再谈损失费的具体金额,就能把损失降到最低了。老年人结婚之前,最好是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婚姻财产协议及明确身后的遗产分配公证。不然后患无穷。 原问题:《老人再婚后现在想离婚的问题》回复于 2022-12-23 09: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