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私房拆迁,土地证是已亡的两位老人,产权证上四个子女,老大已亡,老三在今年亡故,老三和老四无婚姻无子女,现在老大的儿子代位继承,继承者享受过父母单位福利分房,购买过经济适用房,其余在册人员都未享受过国家任何福利补贴,请问拆迁补偿款老大儿子代位继承能分割总额的三分之一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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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房的,还能享受到动迁福利吗,现在
1.你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因为你的名下有住房.(即福利房)享受过福利房的就没有权利享受安置.2.如果妻子家里的自建房是登记在她或你的名下,那么你们夫妻共有的房屋面积就超过了你应享受的住房面积,那么你就没有住房补贴.如果登记在其父母名下,那么你你好,请问一下我们农村有一间老房子,老房子的房产证是写两位兄弟的名字,但是目前老大已去世,老二建在。现在想把房产证分割成两本,然后在继承我。老大去世了只能老大的儿子继承,但是老大的儿子不想继承这个房子。老二这边的家人想分割房产证,老大的儿子不想继承,那有办法分割老房子的房产证吗
你出了十几万,在证据吗?如果有证据,保管好,将来上法庭也好有个证据。如果房产证换成了老大和老二的名字,就麻烦了,现在上法庭只认房产证的名字,你在房产证上不换成你的名字你就没有产权,房子当然就不属于你的了。如果老大不同意换,你就准备好你的装修享受过福利分房,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福利分房跟继承遗产应该是两码事吧,除非有具体的关联,具体维权方法可以点击头像获取咨询服务。子女集体出资为老人买房,登记到老大名下,老人过世,子女如何继承。老大是否有权利独吞房产?
按照继承法的相关顺序进行继承。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父母给老大付首付买的房子,房本名字是老大,现在父母去世了,老二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吗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是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老二所有。老大要想得到房屋或房屋的份额必须1、老人临终前立遗嘱房屋给老大;2、通过法院撤销房产证、确认房屋所有权为共有关系。由于老二对房屋进行了重大的修缮,因此老二对该投入份额享有所有权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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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