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诈骗,假扮别人身份骗取感情和金钱,借取4万已归还3.9万,索取赔偿或追求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2024-11-21 23:01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已婚怀孕女子张某,为骗钱财,伪装成虚构的人物与自己的男同学王刚(化名)进行网恋,骗取4万余元后,为了断与男方的纠葛,谎称该虚构人物已割腕自杀。 为骗钱财以两种身份与一男同学周旋 2016年6月,张某在与远在新疆的同学王刚微信聊天时,王刚让张某帮忙介绍对象,张某答应后在2016年9月重新注册了一个QQ号码发给王刚,称是自己的同事“李芳”,让王刚和“李芳”通过QQ先聊着。随后张某以“李芳”的名义与王刚在网上聊天,并将自己在网上下载的美女照片发给王刚,不久“李芳”就和王刚确定了恋爱关系。 之后,“李芳”多次以没钱花、银行卡被盗、家里有事等借口,从王刚处骗取4万余元。2017年3月,“李芳”以家里人不同意两人的婚事为由,向王刚提出分手。王刚不愿意放弃,苦苦相求。“李芳”便向王刚发送了自己割腕自杀的照片。实际上照片仍然是张某从网上下载的。 王刚信以为真,忙让张某去看个究竟,张某给王刚说“李芳”没有抢救过来。 王刚将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朋友,朋友提醒他可能被骗了,半信半疑的王刚报了警。 真相大白:“女友”竟是已婚怀孕的同学 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天宝路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将“李芳”抓获,令王刚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和自己恋爱了半年的“女友”,竟是已婚怀孕的同学张某。案发后,张某后悔不已,将骗取的钱财全部退还。王刚最终也选择原谅了张某。近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诈骗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金钱4万余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张某归案后能够认罪、悔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这个属于杀熟啊,骗子太可恨。 原问题:《怀孕女子虚构身份网恋骗取4万元被抓了吗?》回复于 2022-05-17 13: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