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案件被法院驳回,案件是否结束,被告的财产保全是否能解封
经济纠纷2024-11-21 13: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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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诉讼驳回,可以申请保全解除。财产保全是不能续封的,并且如果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就要解除财产保全。民诉法里面规定了财产保全后提起诉讼的期限,没有续封的规定。如果是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的诉权作出的评价,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评价;在审判实践中,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须将庭审过程全部结束,而驳回起诉的案件,即使有些已进行了开庭审理,因其解决的就是程序问题,所以庭审过程不必完全走完。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适用判决的形式,诉讼被驳回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法院依职权解除;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二十二、 将第九十三条改为第一百零一条,修改为:“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原问题:《诉讼被驳回时的己申请的财产保全怎么办》回复于 2022-05-17 10: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