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基地拆迁安置房有没有儿媳妇和孙女的份
征地拆迁2024-11-21 04:1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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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 按你的说法,你公公先去世,那么这幢房子的、属于你公公的那部分财产开始继承,由你婆婆、你丈夫和你丈夫的兄弟姐妹平分。 然后媳妇进门后婆婆去世了,那么,现在所有的遗产是那幢房子中属于你婆婆的那一半再加上你婆婆分你公公的那部分财产(在第一次继承中和你的姑表叔、丈夫等分的那一部分),这部分财产再你丈夫和你丈夫的兄弟姐妹平分。也就是说,在你公婆相继去世后,一共分 两次财产,你丈夫供得到两份数量不等的财产。(有点抽象,不懂欢迎再问) 在你丈夫的那两份财产中,有没有你的份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继承和受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房子你有分。但是,如果你公公婆婆在生前,明确说明这房子不给你,或者明确说明这房子给你丈夫的除外。(你明确表明木有遗嘱,那么我只能恭喜你啦~) 你的那部分的具体数额原则上是,你丈夫两次分的财产的总数除以2,也就是,你和你丈夫要平均分割那部分财产,除非你和你丈夫协商分割 另外,分到财产的多少是和你丈夫排行多少没有关系,法律上兄弟姐妹一视同仁,都是你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原问题:《房产纠纷:拆迁安置房儿媳有份吗》回复于 2022-05-17 1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