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某员工在甲公司上班,甲公司用募集资金成立相对独立的乙公司,甲公司与该员工有合同且未到期,派该员工去组建新公司,甲公司董事长要求该员工去乙公司做法人代表,并与乙公司签劳动合同,待遇两边拿。该员工到底属于哪个公司的人?
合同纠纷2024-11-23 10:5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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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答:本题回答如下: 1.唐某作为发明人,他依法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2. 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3.因唐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影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 4.如果该灯具技术是高新技术,唐某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该技术不是高新技术,唐某的出资则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除高新技术成果外,以工业产权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5.该专利不应被宣告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该发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 6.在该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丁公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原问题:《详细案例解答?》回复于 2022-12-08 22: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