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经济纠纷2024-11-21 12:3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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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请问一下,你还要在这家公司上班吗,如果还想继续在公司这家公司上班,最好是能和解。如果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就没办法在原公司继续上班了。 首先, 根据法律规定,欠薪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一项条件。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其次,通过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再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也是有法律规定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还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这一条是劳动者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拒签才适用,要有拒签的证明,才能被法院认可。) 最后告诉你司法解决的途径:法律规定关于欠薪的纠纷,首先要通过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仲裁之后才能到法院起诉。所以你先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祝愿楼主,讨薪成功! 原问题:《公司拖欠工资采取什么措施》回复于 2022-05-17 09: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