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遇到的问题是,我原先准备参加一场定于8月初的学术会议,并且通过私人账户于6月30日缴费2700元。但是因为疫情突发去不了,当时联系主办方无果。8月29日主办方把报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给我,我因为没有参会要求对方退还报名费,对方以增值税发票已经开出为由不予退换,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能否拿回报名费
经济纠纷2024-11-2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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