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家房子现已破旧,想在原宅基地上新建,已经获得村集体的批准,但到乡政府审批时,乡政府不予审批,原因是原宅基地属于旁边一个水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100米以内,而且要求我们不上访上诉并取得国土、环保等部门一致同意后才肯批。但是该水泥厂的建设是在2015年取得环评批复后建设的,而我家老房子周边为村民居住区。后续我查找了这个水泥厂当时的环评报告,现在厂址与环评报告上的选址是有较大偏差的。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2024-11-21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