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方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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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赔偿数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原问题:《工伤赔偿都有什么详细事项》回复于 2022-05-20 0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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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事,对方无支付
你朋友的情况虽然是临时工,但是是在上班的时候因为工作而受伤的,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受聘书是可以证明他们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这是直接证据, 凯文工伤赔偿咨询网 的律师曾经帮助我以前同事处理过这方面的你好,咨询工伤赔偿方面的
工伤认定做了嘛?伤残等级能否评上?如需与我详细沟通案情、解决方案,可以点击平台咨询首页上我的头像,选择一对一咨询。工伤赔偿方面的律师
展开全部有的,现在的法律服务行业,律师分工越来越细。像医院的医生,有眼科医生、骨科医生、皮肤科医生等,律师也是这样,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分为不同类别的律师 原问题:《有没有专业打工伤赔偿的律师?》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
首先你是被认定为工伤,不是鉴定,鉴定是用来描述伤残等级的。我不清楚你单位的社保缴费情况、何时申请认定、有没有去社保局报销医疗费、有无伤残等级、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大小。你如果本人辞职想要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你好,关于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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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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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