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时占地村委会不给土地补偿款
经济纠纷2024-11-21 03:26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下面这五类人是不纳入征收补偿范围的: 1.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编内工作人员及退休、退职人员; 2.因子女顶替或原在区外工作,离退休、退职后回原籍等原因户口迁移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3.因其它原因将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寄住人员、暂住外挂人员; 4.本细则实施前,发生征地时被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征土工); 5.其他不可计入对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审定,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审定,报镇人民政府确认。 你说的“凡80年后户口迁移过得一律不予分配”,因为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实施,82年以前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征收补偿的,属于历史问题。一般地方都会出台征地补偿安置历史问题处置的办法的。 唯一明显不合理的是这条:“两个女儿的、只分配一个女儿。”没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农村封建思想意识浓重。 原问题:《现在要征地,村委会说不给补偿,我们怎么办》回复于 2022-05-17 06: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