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合同里,没有在红线外不利因素中注明楼盘东侧有变电站,是否构成合同有瑕疵,涉嫌欺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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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定义 交房指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 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省市,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条件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另《消防法》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方法 现在大部分都是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交付,开发商主要负责对业主进行身份验证,收取一些遗留费用,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带领业主验房,最后发放钥匙,就算完成了交房的基本程序。 提醒 交房时记得检查闭水实验和暖气打压的情况。 原问题:《楼盘外部哪些不利因素开发商应该直接告诉购房人》回复于 2022-05-17 06: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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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个1楼的房子,当初买的时候看了不利因素公示牌上未标注变电站合同中也没有标注。前些日子忽然发现开发商在我房子的南面几米远处盖了一个变电站,把我家采光完全遮挡了。我质问他们当初为何不告知不标识这个不利因素。他们说这是红线外变电站,是配套设施幼儿园的变电站,没有必要告知。处理结果就是一不挪走,二不退房。我现在的诉求就是退房,而且他们已经延期两次没有交房了,我完全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您看这个官司我怎么打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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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和开发商有签到相关条约才签定的购房合同,现在开发商违背条约,购房合同有效吗?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签署购房合同的环节可以说是整个购房过程的尾声了。许多购房者从一开始寻找房源、看房,甚至是和中介谈判的过程中,往往都带着万分的小心和很高的警惕心,但是在这至关重要的最后一个环节还是会不小心出差错。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签订购房屋租赁合同涉嫌欺诈
首先你租的是出租的房子面积不是太重要.看你觉得够不够用. 其次房子你是自己看过的,因为现在出租基本上都是按套出租. 产证地址,是不是你看过的这个房子的. 如果地址没错,那产证面积和实际面积有出入.也是有这种情况的.只要看你觉得这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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