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丧失劳动力,上海有什么政策。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7·1起本市调整5项补助标准 上海劳动保障 2007-09-13 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本市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等5项补助标准。 工伤致残伤残津贴 200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的伤残津贴,或按《关于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享受的定期伤残抚恤金(以下统称伤残津贴)和享受的生活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调整: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208元/月,致残二级增加20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9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74元/月。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为:致残一级2220元/月,致残二级2100元/月,致残三级1980元/月,致残四级1850元/月。 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 其标准调整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124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99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740元/月。 因工死亡抚恤金 本市2006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或按《关于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享受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目前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外来人员因工死亡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关于贯彻〈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的由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待遇合计标准调整为1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外来人员致残七级至十级 外来从业人员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的,其按《实施细则》所附《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享受的由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标准调整为:致残七级的,7万元;致残八级的,5.2万元;致残九级的,3.5万元;致残十级的,2万元。 原问题:《上海市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国家给予的补偿标准》回复于 2022-12-08 20:58:55
相似问题解答
成年人因病丧失劳动力被家人嫌弃怎么办
建议和家里人协商沟通上海动迁知青有啥政策
如果户口在该房屋内应当属于被安置人口,可以享受安置待遇,你们在他处购买的市场价爱房屋不影响你们本处的安置。补偿的可能性价较小。一般户口在里面多少都是有补偿的。可以参照上海有关拆迁管理的规定,里面有详细规定。根据上海的规定,你母亲能够享受有关上海哪里可以做嗅觉丧失鉴定
司法鉴定中心,专业鉴定机构一般都可以上海市最新拆迁政策是什么
以政府拆迁公告为准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