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这厂里上班,我已交了辞职昨天因为工作上的事跟厂长吵了一架,厂长说不做就走,今天我去找老板结工资但是老板叫我找厂长,这样我该怎么做?
经济纠纷2024-11-21 11:5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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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押金不合法,只有你有1000元的收条,完全有理由找他要回来。《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也就是说他要你押1000元完全不合法,应当返还。退一步而言你也工作满1年,应该返还。2、你说你在厂里工作满1年,你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续一年以及你的每个月的公司额度么?如果有证据,那么,你可以要求他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3、罚款1200元没有合法依据,不成立。既没有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也没有单位的规章制度,更没有你侵权给他造成人身损害的存在。针对这种情况,你准备好证据,找劳动局、劳动监察,乃至劳动仲裁讨回你的钱。证据有以下7类,你看你有哪些 都准备下。《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此项暂缺,不过后续的可以证明。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原问题:《劳动法 我在一个厂上班 今天和老板吵架是因为工作上的事 吵了后我就说不干了走人 走出厂门时 老板就用板凳》回复于 2022-12-08 20: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