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房产纠纷 > 咨询详情

高院发回再审,中院发回一审重审,一审重审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还可以上诉吗

房产纠纷2024-10-31 05:49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刑事诉讼: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法院对于依照前述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上述有关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民事诉讼 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原问题:《上诉法院是发回重审还是直接判决是怎么决定的》
    回复于 2022-05-17 04:20:58

相似问题解答

一审被告胜诉,中院发回重审。

1. 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再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必须依法作出判决。2. 如果高院维持原判,那么高院的二审判决将是生效判决,被告不可以上诉,如果被告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再审发回重审,一审,二重,己败诉

再审是一审程序,可以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

中院发回重审案件一审法院原判决不变,中院会怎么判

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诀或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上诉期内,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原问题:《对中级人民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如果不服判决或裁定

民事抗诉指定再审撤消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后形成的再审还能抗诉吗?

可以的。当事人因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而上诉后,如果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原审法院仍然是按一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审法院在重审后所作出的判决仍然属于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仍然不服的,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一审法院在审理发回重审案件时对高院的意见是否采纳

1. 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再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必须依法作出判决。2. 如果高院维持原判,那么高院的二审判决将是生效判决,被告不可以上诉,如果被告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