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死亡赔偿
劳动争议2024-11-21 16:5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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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只要是因工作原因受伤,就属于工伤。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原因,但是是在工作岗位上死亡,则根据第15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但是如果属于16条规定的除外情形: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的 3.自残或自杀的。则不能够认定为工伤,也不可获得工伤补偿。 赔偿待遇的根据是条例第39条进行赔偿: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原问题:《死亡应该怎样进行赔偿在工作岗位上》回复于 2022-05-17 04: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