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能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吗?
经济纠纷2024-11-21 21:0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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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刚才看错了你的附件,法院给你的是受理审查通知,因此你的再审申请仅仅是在高院的再审审查阶段。因此听证后就直接以裁定书的方式驳回你的再审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民诉法》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追问:上面有说到是符合再审请求,立案审查了啊因为高院的再审程序中,有一个再审立案审查程序,审查符合再审的,会以裁定书的方式决定再审,然后才会安排开庭等程序。你的通知书中仅仅是决定再审审查追问:没有啊,通知书写的是“立案审查”,不是“再审审查”,写的是“再审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查”!这可是白纸黑字写的啊。没错,就是立案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因为“再审符合受理条件”仅仅是立案的开始。按照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因此如果已经决定再审的,法院应当要先以裁定的方式来决定再审,然后才能进入实体审理,也就是你说的“开庭审理”追问:您的意思是,前面是立案,后面还要裁定是不是再审,符合就审不符合就驳回?在裁定书中,生效的原一审判决的依据被裁定书增加了内容,作为依据来驳回我们再审请求,这个也符合规定么?是的 原问题:《收到再审受理通知和合议庭组成的通知,是不是意味着立案》回复于 2022-05-17 0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