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借给被告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每月支付3000元利息,支付半年后,不再支付,到期还款日后,经协商每月支付2500元包含几百元利息,支付一年后,被告又说不承认还利息,只承认归还的是本金
经济纠纷2024-11-21 11:2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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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你和某某都属于自然人)只见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也就说,某某要求的7000多元的利息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所以,即使他诉至法院,法院也不会要求你向他支付利息。结论:你无需支付利息。2、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法院往往判决败诉方承担,或双方分担。你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你承担诉讼费,或是承担大部分诉讼费,因为欠债还钱,而对方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你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结论:法院一般会判决你来承担诉讼费。3、如果庭外和解,原告撤诉一般能退一半的诉讼费。建议你能把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告知对方,并积极与对方协商,取得他的谅解,不经诉讼而顺利解决该纠纷! 原问题:《关于民间借贷 的利息偿还问题 我于2008年向某某借了5万元,当时写了借条说2010年归还。》回复于 2022-12-08 19: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