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班途中骑电瓶车把人撞了工地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2024-11-21 19:5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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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职工在工地骑自己电动车撞伤,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工地是职工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按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工作,骑自己电动车出发或者归来时撞伤,是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原问题:《我在工地的自己开电动车撞伤能算工伤吗?》回复于 2022-05-20 08: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