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人串通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诈骗其他合伙人,属于合同诈骗的哪一条?
合同纠纷2024-11-2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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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甲方代表是见鬼,与乙方勾结串通实施合同诈骗,属于共犯,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原问题:《工程中如果甲方代表跟乙方勾结,构成诈骗,那么甲方代表要负责吗?》回复于 2023-02-09 08: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