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里处理劳动仲裁时效,是否不管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而只看是否在劳动合同终止一年内
劳动争议2024-11-21 23:53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1、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就是说你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但是法律规定了你应当知道的时间。 2、你超过了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法律就不于保护。 3、实际上你什么时候知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应当知道的时间。所以你既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当学一下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律,才能确保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4、如你是2012年11月离职的,应当知道的时间应该是从你离职的那天(2012年11月)开始计算。 原问题:《请问劳动仲裁时效说是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我当时不知道权益被侵害了,还受一年限制吗》回复于 2022-05-16 21: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