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房,空调格栅掉落,砸到车子,格栅交付时已经存在的,这个责任怎么划分,开发商我也不知道是否还存在,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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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交付后,因个人原因未入住,是否可以要求或有规定可以减免物业费?谢谢!
展开全部 一,物业费是从开发商或物业交房那天开始计算,不住也要交物业费。 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小区同时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合法,谢谢!
当然合法有效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至第31条,就是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中第21条更是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此条款,《法院能不能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理由减免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法院能不能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理由减免物业费
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业主拒交物业费成为了一个大难题,摆在所有物业人的面前。根据实际生活中各式各样的情况在此大致归类整理,列举几条常见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看看哪些理由如果起诉至法院会得到支持,哪些理由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支持哪一方?1、转转上是否存在1500的投保
您好,您说的是什么情况?建议详细描述您的情况。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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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