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和解后又有后遗症能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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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第一,当事人签订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的基本理论,认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三点,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法律行为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不存在以上三种情况,应当认定该法律行为有效。具体到本案,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原、被告在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达成了一致的和解协议,双方纯属自愿,不存在压迫和欺诈等情形,不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合法有效,故从民事合同的构成要件分析,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双方没特殊理由及情形不得随意反悔并诚信履行各自义务。第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显失公平情形时,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具体到本案中,原告在未做伤残鉴定的情况下与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时原告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如果不允许原告通过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身应得的巨额损失的话,将明显置其于不利的地位,原、被告权利义务、经济利益也明显不对等,故对这种明显显失公平的和解协议,法律应该给地位处于弱势的当事人以救济途径,也即行使撤销权。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第三,法律虽然规定了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在程序上享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并不能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因显失公平所带来的自身损失,他必须向法院行使撤销权之诉。也就是说,本案的原告虽然享有撤销权,但其并不能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残疾赔偿金等相应的损失,而应以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行使撤销权之诉。 原问题:《人身损害赔偿已签和解协议能不能再起诉》回复于 2022-11-18 07: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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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证据。建议还是委托咨询律师人身伤害
民法上可分为一般伤害和致残伤害两类。前者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伤害;后者指使人肢体或器官全部或部分丧失功能的伤害,如断肢、失明、脑震荡后遗症等。人身伤害可以带来直接财产损失,并可造成精神损害。根据多数国家的民法理论与实践,对造成人身伤害的退休后再上班,脑溢血后遗症是人身损害?
不可怕,患者出血量不多,神经功能损害较轻,或者患者一般情况较差不能奶手术治疗的患者可选择内科保守治疗。内科治疗的原则在于:脱水降颅压、减轻脑水肿,调整血压;防止再出血;减轻血肿造成的继发性损害,促进神经功能恢复;防止并发症。患者出血量不多,人身伤害相关的。
民法上可分为一般伤害和致残伤害两类。 前者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伤害;后者指使人肢体或器官全部或部分丧失功能的伤害,如断肢、失明、脑震荡后遗症等。 人身伤害可以带来直接财产损失,并可造成精神损害。根据多数国家的民法理论与实践,对造成人身伤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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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