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个人情况,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社会活动和遵守禁止令的情况,怎么写
交通事故2024-11-21 10:2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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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3个月列为严管对象管理,3个月过后根据服刑人员的思想、心理及现实表现再列为普管或宽管。 具体依据如下: A :宽管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 B :普管类:基本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一般; C:严管类:不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心理不健康,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较差; D:初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 E: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月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3个月份向司法所书面汇报一次; 4.对于E类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应当加强选举前的走访了解和考察。 D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4.每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6.每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二次; 7.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12小时; 8.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本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本市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销假时应书面汇报外出情况。 C类(严管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半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4.每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6.每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二次; 7.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14个小时; 8.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本市(区);因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本市(区)的,除按有关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应当每日电话汇报当日活动情况,销假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 B类(普管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半月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4.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5.每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一次; 6.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8个小时; 7.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本市(区);因工作、生活等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本市(区)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 A类(宽管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月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 3.每二个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4.每三个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5.每三个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一次; 6.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4个小时; 7.因工作、生活等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本市(区)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 这是这是我们江西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希望帮到你! 原问题:《《社区矫正管理级别审批表》内确定管理级别依据怎么填写》回复于 2022-05-16 18: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