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交通事故 > 咨询详情

社区个人情况,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社会活动和遵守禁止令的情况,怎么写

交通事故2024-11-21 10:2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3个月列为严管对象管理,3个月过后根据服刑人员的思想、心理及现实表现再列为普管或宽管。   具体依据如下:   A :宽管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   B :普管类:基本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一般;   C:严管类:不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心理不健康,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较差;   D:初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   E: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月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3个月份向司法所书面汇报一次;   4.对于E类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应当加强选举前的走访了解和考察。   D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4.每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6.每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二次;   7.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12小时;   8.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本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本市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销假时应书面汇报外出情况。   C类(严管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半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4.每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6.每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二次;   7.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14个小时;   8.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本市(区);因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本市(区)的,除按有关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应当每日电话汇报当日活动情况,销假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   B类(普管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半月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   3.每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4.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5.每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一次;   6.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8个小时;   7.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本市(区);因工作、生活等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本市(区)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   A类(宽管类)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   2.每月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   3.每二个月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4.每三个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5.每三个月接受个别谈话不少于一次;   6.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4个小时;   7.因工作、生活等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本市(区)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   这是这是我们江西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希望帮到你! 原问题:《《社区矫正管理级别审批表》内确定管理级别依据怎么填写》
    回复于 2022-05-16 18:39:58

相似问题解答

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笔记怎么写

首先更正“社区服刑人员”现在已经称为“社区矫正人员”,在写材料时注意规范用语。  走访村(居)委会:向工作人员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在本地区的表现;与邻里关系、家庭关系怎样;村(居)委会是否安排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村(居)委会对

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笔记怎么写

首先更正“社区服刑人员”现在已经称为“社区矫正人员”,在写材料时注意规范用语。  走访村(居)委会:向工作人员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在本地区的表现;与邻里关系、家庭关系怎样;村(居)委会是否安排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村(居)委会对

社区服刑期间写的法律法规怎么写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3个月列为严管对象管理,3个月过后根据服刑人员的思想、心理及现实表现再列为普管或宽管。  具体依据如下:  A :宽管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  B :普管类:基本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

社区服刑期间写的法律法规怎么写?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3个月列为严管对象管理,3个月过后根据服刑人员的思想、心理及现实表现再列为普管或宽管。  具体依据如下:  A :宽管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  B :普管类:基本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