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损害赔偿 > 咨询详情

被打了,对方不给赔偿

损害赔偿2024-10-07 16:46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法律问题:我们家和村里的干部发生了点矛盾,被对方找人殴打致轻伤,已经做了轻伤鉴定。但是派出所不作为,找对方赔偿对方也不肯。我们该怎么办?(律师呼叫中心邀请广州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徐律师:如果派出所不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被害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向检察院提出控告。 李律师:可向检察院投诉,要求督促警方立案追究凶手刑事责任。警方仍不作为的,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要求赔偿。 相关知识——故意伤害罪的法律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原问题:《被人打伤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回复于 2022-05-16 18:20:44
  • 王子理律师
    月帮助5967
    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
    回复于 2022-01-18 16:49:15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我被对方打了,对方不给支付医药费

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被打了,对方不想赔偿,怎么办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已经构成《刑法》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既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又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原问题:《被人打了对方不想赔偿,是轻伤,怎么办》

婚外情被对方老公打了。

应该报警处理,根据伤情鉴定结果确定对方构成刑事责任。具体处理办法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

被别人打了,派出所准备拘留,对方要私了,我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多少钱?

你那14000+3000是必须要的然后就是,损失费一个月的工资是3300对吧那因为他的缘故,工资是必须的,按月向他要,然后是你父亲后期的治疗费损失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至少二十四万,然后看你父亲的年龄,如果比较大的就要多要了反正理在你,他不给,

被人打了 对方拒绝赔偿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