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你好,起诉民间借贷法院判决了怎么查询

经济纠纷2024-11-21 08:4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查办民事虚假诉讼的前提是认定民事虚假诉讼。一个案件是不是虚假诉讼案件,有很多的认定条件和表象,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方面: 1、案件是否经过正常程序和途径在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凡是不经正常程序立案,或者在立案庭网络上查询不到立案号及分案、指定办案人等信息的案件,审判庭办理的,可以认定是虚假诉讼案件。实践中业内常说的“阴阳案”便属于此种情况。 也就是说在立案庭立的是一个案件,而最终的判决可能是另外毫不相干的一个。也可能有两个判决,一个是立案庭所立之案的判决,另外一个则毫不相干。 2、案件虽然在立案庭正常立案,但由于一些地方立案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庭,诉讼代理人可以隐瞒真相立假案,或者在庭审中包办双方诉讼,操控庭审。 3、当事人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串通法官凭空捏造案件。如一位商人欲在一小区购买数套商品房,但国家出台了限购政策。他为了规避国家关于商品房限购的措施,同开发商一起伪造了开发商向其借款的协议,然后持此协议到人民法院起诉该开发商,要求还款。 经和法官串通,最后法官判决开发商以房抵债。判决后,该商人持法院判决,到房产管理部门将抵债房顺利地过户到自己名下,完成了购买多套商品房的目的。这是已经查实的最具典型意义的虚假诉讼案例。 4、还有一种情况不是发生在立案、审判环节,而是发生在执行环节,也就是虚假执行,说到底也是虚假诉讼的一种。 扩展资料: 虚假诉讼案件还有几个自身的特点: 1、一般原、被告之间或者当事人与代理人间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如亲友、同学、战友等; 2、双方争议的标的,远远超出一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被告对于原告的主张全盘承认,不做任何申辩; 4、原、被告在诉讼期间迅速达成和解,并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 5、对于大额借款,原告起诉时只有借据,没有银行对账单等其他辅助证据佐证; 6、明明是民间借贷,但双方签订的合同却是商品买卖合同,且合同中必然订入反担保条款; 7、被告以公司法人的名义向原告借债,在诉讼时,指引原告诉讼保全该公司财产。期间,诉讼事项不通知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这种情形下往往夹杂有私刻印章,伪造文件等行为; 8、虚假诉讼现阶段表现最多的是虚假调解,这是由于调解的灵活性、程序的简易性导致的。 9、虚假诉讼在执行阶段,主要发生在非诉执行(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诉前及诉中的保全措施等方面; 10、有原告方提供财产给被告做担保进行诉讼保全的最新案例。 原问题:《法院如何认定虚假诉讼》
    回复于 2022-05-16 14:50:24

相似问题解答

民间借贷,法院起诉了,怎么办

民间借款被起诉,应当积极应诉,依法解决。一、掌握关于利率的法律规定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

民间借贷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息随本清,合理吗

不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有规定,法院只会保护24%及以下的利息,24%--36%之间的利息如果债务人已经支付,则无法追回,超出36%的利息无效,债务人可以追回。 原问题:《法院判决按年息36%清

被人起诉了,民间借贷3分息,法院怎么判?

1、月利3分5不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

提供借款证据去法院起诉,具体处理办法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