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怎么理解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73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之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比如A欠B一万, B欠C一万,债务都已经到期,B说没钱还C,但是又不向A索要A欠他的一万, 这时C就可以直接向A要求:欠B的一万直接支付给自己,不用支付给B了。 扩展资料:? 结合我国民法的权利类型,以下权利可以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 1、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权、侵权行为产生之债权等; 2、物权: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3、形成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买回权、低销权等; 4、代位权:如果债务人本人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享有代位权,但怠于行使该权利,从而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同样该代位权也可以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 5、诉讼法上的权利或公法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时效的权利、代位提起诉讼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和各种登记请求权等。 原问题:《债权人的代位权怎么理解?请举例说明。》回复于 2022-05-16 14:09:58
相似问题解答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后,债权人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处理方式不一样,但是立法的大思路是一致的——都认,但结果不一样!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第56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债权人债务人双违约
债务人违约怎么办:违约发生后,视违约程度、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人权利状况等因素,债券持有人主要有三种救济途径:1、自主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债权人代位析产,要咋办
去跟债权人谈判了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转让所得的债权申请拍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三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所以,根据不同的拍卖标的,竞买人的条件,就会不同。 是否成为竞买人,跟你是不是债权人,没有必然的联系,取决于拍卖标的,以及法律自然人之间的债权转让通过登报公告是否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82条并未对债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不过采用口头形式的,债权人需要证明这一情形的存在。 关于诉讼试下中断的问题,债权转让通知应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因依据相关法律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法律条文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