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以邮寄方式送达,但当事人并没接到过通知,后退回了法院,法院视为已送达,并且过了上诉期,怎么办
合同纠纷2024-11-21 07: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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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法院邮寄送达判决书的,以邮局反馈的签收情况为准。即当事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签收具有法律效力,不论当事人是否实际看到判决书,在经过上诉期后,判决生效。 《最高法院关于邮寄送达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 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 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 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 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原问题:《法院以邮递方式送达判决书 当事人没有接到 经邮局查询没有关系的人签收了,也没有公告 判决能生效吗》回复于 2022-12-08 14: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