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干活,老板不给钱,河南周口的,怎样在北京起诉老板
经济纠纷2024-11-21 11:5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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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用人单位住所地在北京的,可以在北京申请仲裁;反之不可以在北京申请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河南工地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住所地在北京的,可以在北京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只承担没有在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和法院没有管辖权。用人单位住所地是指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原问题:《在河南工地干活老板拖欠工资能在北京起诉吗》回复于 2022-12-08 14: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