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被撤销案件,律师可以查阅复制卷宗吗?
文书代写2024-11-21 14:48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原《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根据该规定,辩护律师只能查阅诉讼文书和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机关的手续卷(内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时间等内容),而不能查阅所有案卷。 而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根据该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查看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机关的所有案卷,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搜查笔录、鉴定结论等。 原问题:《案件撤案后律师能否要求复印案卷》回复于 2022-05-16 11: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