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走了临时通知,还拖欠工资,
经济纠纷广东 广州2024-11-21 19:1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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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款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 公司搬迁时公司先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上班地点,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另外,还要查看劳动合同约定,员工已同意公司对上班地点的变更安排。如果未能达成一致亦无提前同意约定,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公司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如像现在一样,不提出解除合同,又不支付工资的,视为劳动合同关系继续存在,属于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作岗位,与劳动者无关,公司应继续支付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 原问题:《公司搬迁员工不去不给发工资违法吗》回复于 2022-05-16 06: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