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农村土地征用问题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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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这个是属于土地出租。不是土地征收。1. 首先,来理解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是一个法律行为,征收方为国家,不是其他的组织或个人。所以,这个行为属于土地出租。再有一个,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你只有承包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买卖土地。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因此,你可以有权利将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给其他个人或组织。3.至于出租,是要签订出租合同的。你须要注意哪些问题。因为内容较多,建议你认真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到第三十七条,或者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 你担心的“圈地”问题,并不是不存在。 在签订出租合同之前,建议将你担心“圈地”情况的内容写进去,如,在你们的合同期到期之前碰到国家征用土地的,中止合同执行合同,由双方承担损失,你退还剩余合同期的租金。如对方不同意,你就不干,如自己觉得出现纠纷时没能力和人家制衡的,干脆不租,或者条件提苛刻一点。免得到时扯得不清不楚的,麻烦,或者出现倒贴的情况。总之,你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祝你顺利。 原问题:《土地征收法律咨询》回复于 2022-12-08 13: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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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农村土地征收方面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先看看家里的30年土地承包合同里有没有这块地,有拿着合同去找村干部给协调,如果协调不了,去县农业局仲裁。如果这块地不是30年承包地,看看家里有没有当年你爷爷跟村里签订的其他合同啥的,如果没有,那就只能算是荒地,就很难确定是谁的了。 原问题:农村土地征用问题
一、当前我国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土地征收范围。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些规定都强调了征用的您好,我咨询关于农村土地的问题
1、承包的时候需去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用途变更审批。 2、审批通过后,可以在承包合同期限使用土地。如果对方未到期就要收回土地,是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前期投入及相关损失。也可以不管他,让他去起诉你。 3、假如使用耕地没有土地用途变更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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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