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按人头分的安置房离婚时法院会判吗
婚姻家庭安徽 合肥2024-11-21 20:2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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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是夫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夫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为其单位能够支付该拆迁安置房供暖费等原因,是在拆迁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时与其他家庭成员以房屋补偿方式共同安置的拆迁房一:a,其所有权是夫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婚后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共同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安置的其他家庭成员享有的居住权利及享用父母工龄内涵的福利性,父母才将承租人写成了该子女的名字:(2001年11月1日以前居多)1,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以房屋补偿的方式取得的。 原问题:《按人头分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回复于 2022-05-16 0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