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孩子在女方家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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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作为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丧失说与扶养丧失说在立法上的区别,表现为继承丧失说与扶养丧失说互相排斥,采取继承丧失说的立法例均不再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因该项费用已包含在继承丧失说的死者收入损失之中,再作规定就是重复赔偿。鉴于《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均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时考虑到须与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中规定的赔偿项目相一致的原则精神,对赔偿的内容进行了分解,即仍保留过去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通过分解的方法将根据继承丧失说理论中的“收入损失”分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分解出“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死亡赔偿金”予以赔偿,以与《民法通则》和现行有关立法相衔接。分解的结果既体现了“继承丧失说”的赔偿理念和标准又避免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因此,当事人请求分割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还应当考虑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有无可单独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情况,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分额予以适当平衡。 原问题:《夫妻离婚后,一方不负任何费用,小孩意外死亡,赔偿款怎样分?》回复于 2022-05-16 04: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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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的赔偿问题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死亡,主要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用,救助费用,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用,需要抚养 赡养人员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不是国家赔偿,我家没有义务赔偿您。您想想,国家的钱是纳税人的钱,凭什么给您呢?要补偿,也是出事那个人的公司,在哪个保险公司给他投保,最后赔偿的是保险公司。不是国家,也不是公司,您理解吗?希望能帮到您 原问题:《人身意外死亡买的劳动工伤保险国没离婚,不让见孩子,孩子在女方家
其实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也是有探望权的。如果不离婚的话,就不好说了,俗话说:“清官难办家务事”,如果说你去报警,或是直接以男方不让见孩子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也是不会受理的。 原问题:《麻烦问下,私人住房建筑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你这个就属于提供劳动者服务纠纷案件 这个按照各自的比例承担责任意外事故死亡赔偿咨询
在劳动法体系中,劳动者死亡的情况只有两种:一种是因工死亡,一种是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家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非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家属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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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