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民工资没给找那个部门
劳动争议山东 青岛2024-11-21 01:1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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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农民工没得到工资,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第十七条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扩展资料:《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原问题:《农民工没得到工资该找政府哪个部门?》回复于 2022-11-18 02: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