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方要求打胎。不要这个孩子。
婚姻家庭福建 厦门2024-11-21 18:06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当然,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要负责,男方在道德上应该支付女方的部分打胎费及营养费,但是在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所以无法强制男方负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生出的话,可强制男方支付孩子一半的抚养费以及一半的产子费用,这个是有法律规定的。但同样的,女方的营养费、误工费等依旧无法强制男方支出。 原问题:《如果未婚先孕,男方要求堕胎,男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回复于 2022-05-16 03: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