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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事故同责,驾照降级可恢复吗

交通事故河北 沧州2024-11-2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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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证因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降级,A1降级后还可以增回去,两年之内没有扣12分记录,就可以申请增驾。  具体规定是:第七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3)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扩展资料: 2014年8月17日,王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萍实北大道由北向南行驶。上午9时再行至萍实北大道与尚贤中路交叉路口路段时,遇到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搭载一人)由东向西越道路中心导流线横过萍实北大道。 因双方都未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驶,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在此次事故中,双方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等其中一项,车管部门就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30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由于王某在8月17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有关规定需要降低最高准驾车型。驾驶人王某驾驶证由A1A2D已降级为A2A3D。 原问题:《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同等责任驾照降级了多久还能增驾?》
    回复于 2022-05-16 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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