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人被别人打伤,伤人者精神有点问题,精神鉴定结果可以负刑事责任,但是现在伤人者家属有在我们市法院工作人员,目前已经通过中院领导向我们法院领导施压(无确切证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做才是最好的?目前处于检察院公诉阶段,案件已经提交到法院,暂时还没有开庭。我父亲公安鉴定伤情为轻微伤,母亲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
损害赔偿浙江 杭州2024-11-21 16:3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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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打人的人已经精神病,到底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要通过司法鉴定。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原问题:《将人打伤后,打人的人已经精神病,还会被判刑吗?》回复于 2023-02-09 03: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