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患纠纷律师
医疗纠纷江苏 无锡2025-01-18 19:36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医患纠纷”是目前我国较为普遍和突出的问题。所谓“医患纠纷”,即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其涉及面很广。诸如救死扶伤、医德医风、患者的信任、和谐稳定 的医疗环境等问题。但我们在这里讲的“医患纠纷”最主要是指法律层面的“医患纠纷”,准确定位应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介于解决 “医患纠纷”中间。所以,律师在维护和谐稳定的医疗环境及患者的合法权益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同时,作为律师业务,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具有很强的专 业性。因此,如何做好此类案件,是律师执业的重要课题之一,特别是这方面的律师实务,更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确立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是办理此类案件首先要解决的、最基本的问题,也是是否能够成案的关键问题。但这里讲的确立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只是初步的判定。那 么,如何确立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主要通过两个方面的途径:一是听患者的自述;二是律师通过审查患者病历确定。这就要求律师要了解和熟悉有关医学知识、治疗 规范、病历规范等,而这个过程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律师获得这方面的知识的途径也是多方面的,诸如网上搜索下载相关资料、阅读有关医学专著、请教有关医学 专家、请专家论证等等。在经过初步判定存在医疗过错,即可着手立案。 作为患者的代理律师,在医疗过错“参与度”评判标准的抗辩问题上,可以参照本案例的重要的审判思想和立论,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我在2011年办理的几 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都是成功的【“参与度”在50%以上,都可以主张全额赔偿。当然,“参与度”在50%以下,从立论角度讲也可以主张全额赔偿,只是 从公平原则讲,前者更合理、科学些】,完全证明了这一点。 以上内容是小编在 大律师网 那边看到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问题:《医患纠纷,律师怎么做》回复于 2022-05-16 00: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