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经济补偿金方面的问题
劳动争议江苏 扬州2024-11-21 08:1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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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在你合同未到期前不要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要裁员的,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1条规定才可以裁员(具体条款此处省略)。所以,无论是老板的喜好,和性格均不勾成辞退你的理由。 2、关于企业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就补偿金计算做出明文规定。即: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即使你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你可得到的补偿金为:5*5000 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为(5*5000) 5000(代通金) 3、社保基数问题。社保缴纳按上年度该职工平均工资所得,企业按2500基数缴纳明显不合理,可要求补缴,或以经济形式补偿。 4、关于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项中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此未法律仅适用于2008年1月以后签定的合同,故请你查看一下自己的情况。 原问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急》回复于 2022-05-16 00: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