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次责任,我们受伤花费25000
交通事故山东 德州2025-01-17 19:2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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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首先:你们两方电瓶车相撞,应该都没有保险,也就是不存在第三方赔偿。 其次:你方为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说明经过了责任认定。 第三:司法实践中,通常负主要原因责任的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原因责任一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最后:计算方式为针对你的花费,你方承担70%,即25000元*70%=17500元,对方承担30%,即25000元*30%=7500元。 针对对方的花费,你方承担70%,即5000元*70%=3500元,对方承担30%,即5000元*30%=1500元。 故总花费30000元,你一共承担21000元,对方承担9000元。 《民法总则》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原问题:《两个电瓶车互撞,我是主要责任,花费25000,对方是次要责任,花费5000,请问如何赔偿?》回复于 2022-05-15 23: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