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贷由男方支付,离婚时需要平分男方婚内支付过的贷款一半吗?
婚姻家庭广东 江门2024-11-21 12:12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当然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 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 《司法解释三》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分割房产有如下规定: 计算方式(一):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5633963款:100万 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 息)占总房款(房款 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计算方式(二):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 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计算方式(三)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 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 ÷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 (20万÷2×25%)=12.5万 原问题:《离婚时,房子增值了,但是我有房贷,增值部分需要全额平分么》回复于 2022-05-15 22: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