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高仿冰墩墩。
经济纠纷山西 忻州2024-11-2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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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专项行动保护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 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 冰墩墩是冬奥会吉祥物,其相关产品是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冰墩墩还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吉祥物),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委会的“奥林匹克相关资产”。所以,未经授权生产、销售冰墩墩的行为,均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专有权。 北京冬奥组委已于2019年9月申请注册45个国际分类的“冰墩墩”和“雪容融”商标,并于2020年12月注册成功。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登记,同期对“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进行了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 如果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问题:《制作销售冰墩墩是否侵权?》回复于 2022-05-15 22:07:53